大型公共建筑要配雕塑壁画
发布者:青岛雕塑    发布于:2019-04-11 18:04:03    文字:【】【】【
  4月10日,《广州市关于促进城市公共艺术发展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应配置雕塑、壁画等城市公共艺术,其投资金额应在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1%~2%。
  
  城市公共艺术是指公共视觉范围内的有艺术价值的载体,包括雕塑、壁画、装置、城市家具等。《办法》明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重要景观地区内城市设计时,需编制城市公共艺术专章,明确空间布局与设计要求。
  
  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应配置城市公共艺术,包括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航站楼、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广场和公园。
  
  《办法》还对公共艺术的投入进行详细规定:新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造价20亿元以内的,城市公共艺术投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1%;建设工程造价超过20亿元的,超出部分的投资金额不低于超出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的5‰。城市公共艺术投资总金额不高于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2%。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城市公共艺术投资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1.5%。按照这一规定,未来大型公共建筑在公共艺术设施方面的投入都将是千万元级别的。
  
  此外,城市公共艺术的规划和设计服务的政府采购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也可直接委托给相应专业院士、一级美术师、国家级设计大师、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公共艺术设计单位。(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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